数字证书服务协议
数字证书用于网上作业中的身份识别和信息加密,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CA”)作为权威的、公正的第三方机构,为网络订户(以下简称订户)发放各类数字证书。为确保在网上作业中,数字证书能正确标识订户身份,所有订户在申请和使用数字证书时必须严格遵循以下规程。
一、天津CA发放的数字证书只能用于在网络上标识订户身份,各应用系统可以根据该功能对其用途进行定义。除此之外,数字证书不能作为其他任何用途。违规使用的,天津CA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二、天津CA或其授权的注册机构进行订户证书申请的信息录入、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工作,订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请遵照天津CA或其授权的注册机构的规程办理手续。
三、天津CA或其授权的注册机构在进行订户身份审核或证书制作时,将充分遵守天津CA安全操作流程,严格审核订户身份,确保证书信息与订户身份保持一致。
四、天津CA将积极响应各注册机构发出的证书申请请求,及时为通过审核的订户签发证书。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而暂停或终止部分或全部证书服务,天津CA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天津CA承诺,在现有技术条件和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由天津CA签发的数字证书不会被伪造、篡改。如果发生数字证书被篡改、伪造,订户举报并经确实,天津CA将承担赔偿责任。
六、为保证证书的安全性,天津CA有权要求订户及时更新数字证书。订户在收到更新通知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天津CA更新证书,若订户逾期没有更新证书,所引起的后果由订户自行承担。
七、订户在申请办理证书时,务必如实填写申请资料,并保证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上填写的资料内容如有更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天津CA,并按照天津CA相关程序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如未向天津CA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资料,导致天津CA签发证书错误或有关各方损失时,由订户承担一切责任。
八、订户应当妥善保管天津CA所签发的数字证书及密码等,并定期更换密码,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如因故意、过失导致他人知道密码或被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时,订户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如发生上述情况,或者订户不希望继续使用数字证书或证书应用实体缺失时,应当立即到天津CA或其授权的注册机构申请撤销数字证书,撤销手续遵循受理点的规定。天津CA在接到注册机构的撤销申请后,在24小时内正式撤销订户的数字证书。订户必须自行承担在数字证书正式撤销之前所有使用数字证书造成的责任。在特定用途中,例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请在投标相关活动前确认证书有效性,投标有效期内如遇证书过期、UKey损坏或丢失的情况,将对订户的投标活动造成严重影响,订户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九、订户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自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建议订户在证书失效前90天向天津CA提出数字证书延期请求,否则,证书到期将自动失效,天津CA对此不负任何责任。在订户数字证书的有效期内如有数字证书的遗失、损坏、密码被锁等情况发生时,应及时到天津CA或其授权的注册机构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的撤销、补办、密码解锁等业务。
十、证书未到期期间,如果订户主观意愿更改或者终止证书,应及时向天津CA提出请求,天津CA将酌情给予办理。
十一、天津CA对于下列情况之一,将主动撤销所签发的证书,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1.申请初始注册时,订户提供不真实材料;
2.没有按照规定缴纳证书费用,或者其它相关费用;
3.违反国家法律或者其它规章制度,不应签发数字证书的;
4.订户利用数字证书在网上进行非法活动;
5.发现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他人证书的;
6.订户不履行《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电子认证业务规则》相关规定。
十二、如果订户死亡或单位解散,法定责任人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数字证书,向天津CA请求撤销订户数字证书。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其数字证书在撤销前产生的一切行为。
十三、如天津CA为订户提供的证书存储介质,订户应妥善保管,如因订户保管或使用不当而导致存储介质损坏,则订户必须重新交费办理数字证书,天津CA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天津CA为订户提供7*24热线支持服务(4000566110)。为保证服务质量,天津CA设立了投诉电话(022-23522105),天津CA将在1个工作日内对订户的意见和建议做出响应。
十五、本订户协议未尽事项以《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电子认证业务规则》相关规定为准,订户在申请、接受数字证书及其相关服务前,需要了解《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电子认证业务规则》和与证书相关的义务及法律责任,详情请登录天津CA网站(https://www.tjzhca.com)进行查询。
十六、本责任书解释权归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所有。
十七、用户确认已经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用户在申请表上签名、盖章,或初次使用数字证书的行为,均表明接受本协议的约束,本协议即时生效。